中國信達(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某股權公開處置的競價公告

記錄編號:0000-03006-41

版本:C

單戶資產處置公告單

一、擬處置項目基本狀況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擬對譽威興業有限公司(FAME GLORY CORPORATION LIMITED)股權進行處置。該公司持有香港新界大嶼山梅沙徑7號南嶼嵩林1號物業,實用面積約8016呎,目前該物業為空置狀況,內部未裝修。

我司擬就該股權及其相關附屬權利處置進行公開競價轉讓,現予以公告。

二、處置方式

現場公開競價轉讓。

三、競價時間與地點

本債權公開競價轉讓活動擬於2026年9月11日下午3點到6點(暫定)在香港中環友邦金融中心12樓現場舉行。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交易對象資格與條件

1、本資產的交易對象須為在中國境內外註冊並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提供相關資格及證明文件。

2、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紀錄。

3、不屬於: (1)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理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 (2)參與標的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拍賣機構、諮詢機構、投資銀行等中介機構所屬人員; (3)與參與標的資產處置工作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受託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有直系親屬、近親屬關係的人員; (4)標的所涉及的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近親屬; (5)標的所涉及的債務企業,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 (6)標的所涉及的債務企業的自然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管理階層及其直系親屬、近親屬; (7)上述第(1)至(6)項下任一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 (8)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 (9)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10)其他依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或監管機構的規定不得受讓的主體,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五、其他

1、買方在本次轉讓中所產生的盡調費用、律師費、手續費、稅金等,由買家自行負擔。

2、以上資產諮詢僅供參考,實際應以相關法律文件或資產資料為準。本競價公告不構成任何邀約或承諾,本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歡迎投資人致電或來信洽談債權公開轉讓競價事宜。


公告有效期限:14工作日

受理徵詢或異議有效期:7工作日,如對本次處置有任何疑問或異議請與孟先生聯繫。

聯 系 人:孟先生

聯絡電話:28043866

電子郵件:mengdewei@cindahk.com

公司地址:香港中環幹諾道中1號友邦金融中心12樓


對排斥、阻撓徵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28043686

對排斥、阻撓徵詢或異議的舉報電子郵件:cchk@cindahk.com


特別提示:以上資產資訊僅供參考,信達公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註:報紙公告應加:「該債權的相關情況請查閱我公司網站,網址www.cinda.com.cn 。」


中國信達(香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