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別人士冒用信達香港名義從事商業活動的澄清聲明

近日,中國信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發現有個別人士自稱“中國信達資產(信達國際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中東區域總經理”,冒用信達香港名義從事商業活動,該行為損害了信達集團和我公司的合法權益及社會聲譽。為避免進一步誤導社會大眾和廣大客戶,本公司現作澄清聲明如下:

一、「信達國際投資香港有限公司」與本公司沒有隸屬、股權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關聯關係,也不存在任何投資、合作、業務往來等關係。經香港公司註冊處查冊核實,信達國際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12月9日已告解散(被除名),不得再作為獨立實體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二、本公司從未授權我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以我公司名義對外從事商業活動。任何自稱「信達國際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人員」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均與我公司無關,由此產生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三、我公司高度重視名稱權利和商標權利,並將積極配合各級行政、司法機關以及信達集團嚴肅追究假冒企業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同時,對於冒用信達香港名義從事違法活動、損害信達合法權益和社會聲譽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請社會民眾及廣大客戶提高警惕,務必注意甄別核實,避免財物損失。如有查詢需要或發現任何冒用信達香港名義的行為,可與我公司取得聯繫,聯繫方式為xuqingyu@cindahk.com。


特此聲明。


中國信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