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交易商协会债券承销商第二轮选聘邀请函

各金融机构: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已在2025年7月公告计划于中国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发行2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PN”),并已选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本次我司拟开展第二轮选聘,组成PPN承销商团。该事项相关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司为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九月末正式提交PPN额度注册材料,初步拟定的要素如下(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发行品种及规模 交易商协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亿元
债券期限 不超过5年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市场行情和存量债券估值情况,最终以发行时投资人报价为准,争取接近估值发行
增信措施 由信达香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责任担保
交易场所 中国银行间市场
特殊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拟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特殊条款
发行时间 上述额度在获得批复后可在有效期内,分期多次发行,首笔暂定2025年四季度发行,具体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

为保证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我司计划选聘不超过19家银行、证券机构与牵头主承销商共同组成我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PPN的承销团,协助完成PPN注册并负责后续PPN的销售工作。具体单期PPN联席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前或其他必要情况时,根据承销团内机构所报方案,由我司在承销团内择优选定。

本次20亿额度债券承销费的年化费率为0.055%/年,按实际发行债券额度以及债券期限计算。实际发行债券总额按最终审批的发行规模确定。

三、承销团成员资质及材料报送要求

1、承销团成员资质要求

(1)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若为附属或分支机构的,须经所属独立法人机构唯一授权。

(2)应是具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一般主承销商资质的银行,或具有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

(3)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负面信誉事件、未受到会影响本笔债券承销的政府部门或自律监管组织重大处罚。

2、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向担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机构综合实力及承销业绩介绍、发行方案建议、团队配置、预计可承销额度及可投资额度情况等,并须明确是否接受我司承销费率定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附属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经所属独立法人机构唯一授权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符合要求的承销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负面信誉事件的相关承诺。

四、选聘程序安排

请有意向担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12时之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以PDF版形式发送至以下联系人邮箱,并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以密封函件形式邮寄我司。

对于已响应我司2025年7月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邀请且仍有意向参与本次联席承销商选聘的证券机构,可通过前次应标邮箱确认承销意向,若材料有变化,也可以再次提交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indabond-sz@cindahk.com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350号皇庭中心10楼 华建深圳计划财务部

注:因时间原因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发送加盖公章版本的文件材料的,可以邮件PDF版文件为准,但需保证未来寄送的正式文件材料版本与PDF版的内容一致。

六、保密义务

本文件专用于我司选聘承销机构之用,我司对文件享有解释权。承销机构一经领取本文件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邀请项目中所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予以保密,除事先经我司书面同意外,承销机构及其关联单位、人员均不得为自己或除本公司外任何他方的利益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信息、资产负债状况、融资方案等。

感谢支持和参与!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